關鍵詞:商業化、資源掠奪、回報模式、教育消費
一:中國基礎教育商業化的進程是隨著地產的擴張而發展的。
要說中國基礎教育的商業化進程,就不能不說中國地產的發展軌跡。中國地產的發展以深圳最早、也最具代表性,而深圳的地產發展又因其緊鄰香港,而深受香港影響。在經過四十余年的發展后,香港地產已經進入了完全成熟地產階段,而與其一海相隔的深圳,因為有一個直接可以模仿的樣板,其發展進程比香港縮短了近一半的時間。
以下為港、深兩地地產發展軌跡圖:
時間 年限 時代 質變點 指標
63年-83年 20年 地產規范時代; 地產品牌誕生 新鴻基、長江實業出現
84年-90年 7年 地產成熟時代;5大地產領導品牌出現 新鴻基、長江實業、恒基兆業、九龍倉、惠德豐
91年-93年 3年 大地產時代; 領導品牌規模性開發;
94年開始 10年 社區地產時代 長江實業嘉湖山莊、海逸半島;太古康怡花園
——香港地產發展軌跡圖
時間 年限 時代 核心解決問題 質變點 指標
88年--96年 8年 規范地產時代 解決平面問題 主力戶型的出現 深圳萬科城市花城
96年--99年 3年 成熟地產時代 立面、規劃、環境、物業管理每一細節全面成熟 益田花園歐式立面
99年--2000 1年 大地產時代 交通、學校、商業、會所 創意地產 萬科四季花城
未來2002年以后 品牌地產時代 生活概念出現 萬科/振業/招商/華僑城/天健/建設控股6大發展商
——深圳地產發展軌跡圖
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中國地產的發展——以深圳為代表,已經完成了由模式輸入到自我生成的轉變。從深圳地產發展軌跡圖中,可以看出地產消費需求的轉變,與這種消費需求的轉變同步進行的則是人們對地產消費理念的調整,而這種調整源自中國整體消費結構的改變——中國城鄉家庭的恩格爾系數分別由1978年的57.5%和67.7%,下降到2002年37.5%和46.3%,同時下降了20個百分點。家庭中對食物的支出減少后,對教育、健康以及服務的支出則必然上升。
因此才會有由最初的“居者有其屋”發展到目前的“居者適其屋”。消費者所關心的也由最初的“有沒有地方住”轉變到目前的“整體內外部環境是否協調一致”以及“生活是否更便利”上。而對于“生活是否便利”的要求上,除了環境、交通、購物以及休閑等基本要求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下一代的教育問題。
對于目前的主力購房大軍而言,家庭中在教育上的支出主要是集中在下一代的身上。我們從“人力資本——孩子的質量” 角度來思考,當收入增加的時候,父母要么加大對提升子女質量的投資,以期獲得更大的單宗長期人力資本回收率;要么加大對子女數量的投入,以獲得分散資本回收——但這樣一來勢必影響每個子女的質量,同時限制家庭經濟能力的增長。按照趨利避害原則,父母必然由過去的“數量多、質量低”生育模式轉為“數量少、質量高”的新模式。而新模式的運作,必然帶來對基礎教育的巨大需求——誰都知道,對于孩子的最重要的兩次智力發育高峰時間都是在基礎教育階段——一次在6歲左右,另一次在12歲左右。這必然導致更多的購房者在選擇居住硬件和軟件環境的同時,強化對下一代基礎教育的這種渴求。因此才會有王志剛在策劃碧桂圓項目時,通過與北京某知名學校的合作,利用教育,一舉打開碧桂圓銷售膠著的窘境,同時也開創了地產與教育合作的房產開發新模式。從另一方面來說,雖然現階段的地產發展出現了層出不窮的生活概念,但這些概念無一不是建立在其完備的基礎生活設施之上。購房,對于消費者而言,始終是一件大事,因其卷入度高,自然較為理性,會對某一項目進行再三的綜合性的比較。而在所有的可比較的條項中,教育始終占據了重要的位置。其根本性的原因是,在目前的主力購房大軍中,出生于1965年至1979年的,年齡在25歲至40歲的人占據了絕大多數——同時,這群人也占據了中國總人口數量的2/3強。這群人,在購房的同時,所考慮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下一代的教育問題——育齡婦女的生育高峰為20—29歲,也即意味著這一群人要么馬上進入生育階段,要么小孩正在接受基礎教育。具體的數據就是目前中國需要接受基礎教育的人口達到1.8億。可以說,正是因為消費者對基礎教育的這種巨大需求,才導致了今天隨著地產而不斷擴張的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地產是中國基礎教育商業化的先鋒,透過地產的擴張和發展,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滿足了不同的消費群體對于基礎教育的不同要求,但是傳統的基礎教育消費觀念以及人們對教育本身的認識不足,卻導致了目前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在地產發展中的畸形地位。
二:基礎教育商業化的進程中,地產對消費者的基礎教育采取的是資源掠奪方式,而非“互動·互惠模式”。
從最早的碧桂圓項目與北京景山學校合作開辦碧桂圓景山學校開始,到現在幾乎所有房產項目均有自己的幼兒園與小學的濫觴,所有的房產開發商均只是打著教育這一旗幟,以教育的名義來賣房。現有的地產教育主要有三種運作模式,其一就是“名校復制模式”,其二就是“自我建設模式”,其三就是借周邊現成的國立教育體系下的學校之名。所謂“名校復制模式”就是開發商與名校合作,借名校的名在各地開辦分校,以名校來招徠消費者對項目的關注度。但這種模式其實只是與名校的一種表面化的合作,只是掛了名校的一個名號、采用了名校的教材而已,充其量在外表上借用名校的教學模式,再找了幾個名校的老師來學?痛幌拢渌睦蠋熗瑯邮菑娜珖鞯卣衅傅;而“自我建設模式”則是開發商自建學校,雖然缺了名校的招牌與名氣,但總好過沒有學校的樓盤;第三種模式則是典型的借雞下蛋。但是無論是哪一種模式,開發商所提供的始終是國立教育體系原有的教育產品,而獲得的卻是豐厚的利潤回報。
雖然古語有云:“合于利則動,不合于利則止”,商人追求利潤原本亦無可厚非。但既然因為教育這一張牌吸引到了買家,解決了自己的利益問題,那么也就有必要對教育作出相應的回報。或者會說,我們對教育也做出了很大的投資,我們興建了校舍,投入了大量的金錢置辦各種達到國家最高標準的教學用具和電化設備,我們也請了最優秀的老師來叫我們的學生。是的,你們確實做了很多工作,但別忘了,你們也收了不斐的費用。重要的是,你們所做的所有投入,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所規定的應該投入的,你們只是按照國家規定做了一個辦學者應該做的工作:投入了一定比例的金錢置辦了相應的硬件設備,聘請了一些老師向學生傳授教育大綱規定了內容,最多再加上了若干個興趣小組或者特長班,僅此而已。只是在你們對消費者的宣傳中,你們所比較的對象是國立基礎教育學校,與它們相比,你們的學校各方面都相當之完善。但別忘了,你們是私立學校,是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學校,你們以商業化之名征取了不斐的費用,但卻沒有按照商業化的回報原則,給予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相應應該享有的權利。重要的是教育的內容沒有與商業化了的腳步相匹配。雖然在商業活動中,產品價值與產品價格會出現游離現象,但關鍵的是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是自愿為這部分游離的(或者說高于常規)的價格買單,而事實是消費者在教育消費的過程中是完全沒有任何話語權的,一切的關于所謂教育品牌化所帶來的溢價,也只是開發商在宣傳自己的樓盤中所給予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暗示,消費者在消費時并沒有所謂的商業上最看重的平等權。
相對于教育所帶來的產出值而言,投資者(或者開發商)所有的這些投入,只是極小的一部分。開發商是以商業化之名掠奪消費者的基礎教育資源,以商業化之名行國立基礎教育之實,而沒有按照商業化標準給予消費者的基礎教育應該的權利。
無論我們從經濟或者政治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這都是明顯的不公平現象。在營銷理論上我們常說“客戶讓渡價值”,但在基礎教育消費過程中,這一價值值不但不是為正,還是為負。我們在任何消費過程中只要“客戶讓渡價值”為負,就意味著我們不可能再對該產品進行消費了,但為何在基礎教育消費過程中,沒有出現這種狀況呢?為何消費者沒有明確的反對意見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消費者目前同樣停留在過往的消費經驗中,他們沒有可以明確可以參考的消費標準。況且,孩子,在國人眼中一貫都是大過天,沒有人愿意因為自己對教育消費存在懷疑,而影響到孩子的未來。而在國人看來,在某一個地方買了房也就意味著在某個地方落地生根了,沒有理由再把孩子放在其他的地方接受基礎教育。同時,傳統的“學校說了算”的觀念還一直影響著目前的中國人——別忘了,我們都是在國立教育體系下成長的,當用這種國立的教育觀念來面對商業化了基礎教育時,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商家利用了消費者,商家利用了消費者對教育、對子女的善良愿望,在教育消費的過程中,用一般標準的國立教育產品,賣了一個天價,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溢價,而是完全不平等的交易。
在這一過程中,市場營銷理論中所謂的客戶滿意度,商業化的基礎教育學校以學生臨時的某些小的特長來滿足家長暫時的要求,以期獲得家長對學校教育的滿意度。而不是真正對學生的長遠發展做考慮,以學生暫時的表現來回答家長對子女長遠發展的投資期待。在地產的擴張中,教育,從一開始就只是一個配角,一個為了銷售業績的配角。在地產的發展過程中,無論是最早的“城市運營”理論還是之前如火如荼的“板塊”理論以及目前奧園集團的所謂“品牌輸出”理論,開發商的一切前期投資都只是為了后期的銷售,開發商會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對所需要開發的項目或者板塊進行炒作,而教育只是這炒作活動中的一個小環節而已。當然,這些工作,消費者是并不知道的?梢哉f,在這一點上,消費者完全沒有平等的信息知情權。在碧桂圓項目中,最初就是因為房子賣不動,才有了“給你一個五星級的家”的宣傳口號以及其落腳點——名校合作模式。利用國人最普遍的望子成龍心理,給當時先富起來的人一個最美好的期待,一個最冠冕堂皇的高消費理由。
最終讓這個項目在全國大火一把。
但教育的結果呢?是否如當初宣傳的那般呢?我們似乎并沒有關注。這是很奇怪的,按照一般的消費心理,我們在購買了任何產品后,都會要求商家給予相應的售后服務,以確保我們的付出和得到相等。但在教育上,我們卻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們既然投入了大量資源在孩子身上,以期日后在孩子身上可以獲得相應的回報,那為何現在對于因地產而起的商業化的基礎教育的售后服務不予以應當的關注呢?而開發商卻正是利用了這一消費盲點,賺了個缽滿盆溢。
三:基礎教育商業化的道路要繼續走下去,必須建立新的回報模式。
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通過地產走到今天這個位置,已經面臨一個瓶頸。教育牌,已經不再是地產開發商的必殺絕技,因為目前幾乎在中國土地上銷售的所有樓盤項目都有很“優厚”的教育資源——或者自建,或者借助周邊學校的名聲。但已經開始了的商業化之路卻不可能就此停止不前,問題是如何解決橫在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面前的這道難題。商業化的基礎教育因地產而發展,但卻不能因地產而停頓。地產只是帶動中國基礎教育商業化的初始動力,當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已經獲得了巨大的向前動力之后,就必須有新的模式出現,否則就有可能影響基礎教育正確的商業化道路。商業化了的基礎教育必須建立新的回報模式,才能滿足不同利益群體的不同需求,達到動態的平衡。在新的回報模式下,商業化的基礎教育必須滿足國家、投資方以及消費者三方的要求。
——商業化基礎教育模式
在新的教育模式下,在利益結構上,作為消費主體——學生,享有了與其付出的價格相等的多樣化教育權利,在投入與長期產出的價值博弈中,真正獲得一個公平的權利,一個適合自己未來發展的權利,一方面是無差異化的基礎教育,讓自己可以在以后與現行的國立教育體系相兼容。另一方面是差異化的個性教育,滿足作為受教育個體所應該享有的基本選擇教育權利;作為利益主體——投資方,則通過提供特色化的教育,達到了創建自我商業化教育品牌的目的。同時通過特色化教育,區隔了其他的競爭者,為自己后續的房產開發項目樹立良好的教育口碑,透過教育達到打造地產品牌的效果。而所謂的學校特色則可以通過學生的特長來體現,但更關鍵的是在學校的教育理念;作為監督者——國家教育機構,在保證商業化的基礎教育結束后,學生可以完全融入原有國立教育體系、保證商業化教育效果的前提下,允許多樣化的教育模式出現,對中國現階段正在進行的基礎教育改革,將是不可多得的經驗,也是探詢新的基礎教育方法的不可缺少的實驗性工作。在新的模式下,三方均是受益方,而不是在商業化之名下的老的國立式教育模式。只有三方均得利的新模式,才有可能滿足參與博弈的三方的要求,否則,只要任意一方沒有找到合適的平衡點,商業化的基礎教育之路,就必然會受到不必要的外界干擾,也必然影響正確的商業化基礎教育發展。
注:
基礎教育——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采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第十八條。此“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又稱為基礎教育。